湘水集團自2020年6月掛牌運營以來,堅持“嚴”的主基調,積極推動全面從嚴治黨要求落實。集團運營初期,成立集團黨建及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,統籌協調全面從嚴治黨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,有效發揮紀檢監察機構“監督保障執行,促進完善發展”職能作用,確保集團國有資產不流失,政治生態風清氣正。
政治監督有實效。堅持把加強政治建設作為監督重點,加強對政治責任落實情況的監督,突出強化對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貫徹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,做到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到哪里,監督檢查就跟進到哪里。特別是堅持政治緊跟和監督常態化,督促落實疫情防控和統籌發展措施取得實效,“內防擴散、外防輸入”取得重大勝利。2020年,督促抓好扶持、優惠政策落實,集團享受政策優扶資金3200余萬元。今年以來,根據形勢變化及新要求,建立健全疫情防控領導機制,制訂最新疫情防控措施,完善境外機構疫情防控方案,落實防控責任,目前,集團系統及境外機構無1例疫情感染和疑似病例。同時,持續深化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,對扶貧工作及“回頭看”開展多輪監督,集團扶貧領域信訪舉報問題線索為0,未發現腐敗和作風問題。
重組融合有保障。湘水集團把紀律要求融入集團重組整合與融合發展全過程,重預防、強監督,重程序、立制度,相互協調,有機貫通,實現監督全過程、全覆蓋。為防范因重組可能帶來的風險隱患,湘水集團聚焦事前、事中、事后全過程,堅持監督前移,超前部署安排,對所屬各單位進行全面督查,通過現場調研、談心談話等方式,及時摸清干部職工思想動態,正確引導負面輿論,確保集團干部職工思想穩定。為規范有序開展集團中層管理人員及員工競聘上崗工作,明確競聘工作紀律要求,堅決把好選人用人關,強化對集團選人用人全過程監督。集團運營初期,“三重一大”事項經由集團黨委會或黨委擴大會研究決策,集團黨風廉政建設辦公室主任列席會議,確保對重大事項決策程序的有效監督。成立制度建設領導小組,全面開展制度體系建設,初步形成權責清單和133項制度。通過加強和改進國有企業資產監督方法,強化責任落實,推動審計整改落實及難點、遺留問題解決取得實效,有效防范化解風險,確保國有資產不流失。
重點監督有創新。通過OA系統加強合同簽審、合同支付、工程變更等關鍵環節監督;簽訂《廉政合同》,實行“雙合同”制;建立“互聯網+監督”廉潔風險防控系統,采取“隨機督查+駐點監督”方式加強項目監管。2020年,集團水運投紀委參加75項招標采購現場監督,30次競爭性談判現場監督;工程變更66次;水利投紀委對工程招投標、設備物資采購等重點方面開展監督63次(工程項目招投標監督30余次),均未發現違規違紀行為。今年以來,壓實重點領域監督責任,加強對工程建設領域及招投標工作分級分層監督,同時強化管理效能及履職盡責情況監督。
執紀問責有突破。注重日常監督與重點監督結合,持之以恒糾“四風”,持續推進作風建設,加強對制止餐飲浪費行為監督執紀,扎實開展境外腐敗專項治理工作,守住未發生系統性廉潔風險底線。堅持挺紀在前,預防在先,抓早抓小,建立廉政檔案與廉政談話檔案,落實廉政談話制度,集團各級黨組織、紀檢監察機構加強談話提醒,有效運用“四種形態”。2020年,集團加大查處力度,全年交辦、監督發現問題線索均辦結;立案2件,開除黨籍、行政撤職1人,黨內嚴重警告、行政職務降級1人。同時,堅持“三個區分開來”,加強容錯糾錯機制落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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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源:湘水集團